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2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就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了2022年公司整体发展经营情况,并就2023年董事会发展提出新的规划和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袁天荣女士、姚颐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裁黄昭玮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3年发展经营做出全面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01003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部门编写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8,405,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920,29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无需就该担保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及实际工作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和“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14:00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