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104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意向、合作领域和合作目标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具体交易金额,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建水县人民政府在云南建水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
本协议为双方就项目战略合作的原则性约定,签署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协议事
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建水县人民政府
2、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建水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建水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建水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建水县人民政府
乙方: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协议定位
1、本协议属非经济协议。旨在指导双方有序开展和推进前期工作,具体项目按规定程序签订投资协议约定。
2、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所有项目的实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双方合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核心,为确保乙方项目顺利推进,甲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持和政策保障。
(二)合作领域
双方着眼于建水县基础设施完善和可持续发展,在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
处理、城市供水、中水回用、垃圾渗滤液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污泥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置、工业垃圾处置、飞灰处置及市政供排水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等水务、固废处置、流域治理等领域深度合作,从而改善和升级建水县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水平,打造云南省“美丽县城”。
(三)合作目标
通过双方合作共赢,进一步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和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为建水县“两融两共”战略举措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四)项目总投资
合作项目总投资预计15亿元,最终投资额以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
(五)其他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若甲乙双方仍未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核心优势,利用公司在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城市供水、中水回用及垃圾渗滤液治理等多方面优势,改善和升级建水县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水平,打造云南省“美丽县城”。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协议双方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手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时间 公告编号 执行情况
重庆康佳光电技术 《废水处理服 2022年8
1 2022-079 正常履行中
研究院有限公司 务框架协议》 月16日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董事长黄开明,副董事长、总裁黄昭玮,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邓玲玲,董事李颀,副总裁陈少华,副总裁李明,副总裁李丽娟,副总裁王筛林因股权激励被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黄开明 董事长 88.00
黄昭玮 副董事长、总裁 60.00
邓玲玲 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0.00
李颀 董事 30.00
陈少华 副总裁 35.00
李明 副总裁 11.00
李丽娟 副总裁 5.00
王筛林 副总裁 3.00
除上述情形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部分首发前限售股预计将于2022年12月30日上市流
通,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办理及披露为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限售股份预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条件 预计申请解除 预计申请解除
股份总数(股) 限售数量(股) 限售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1 康佳集团股份 61,560,000 61,560,000 14.71%
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建水县固废、污水处理及流域治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