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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天源环保: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7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9,995,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449,81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9,99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0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68号铂仕汇国际广场28楼

  咨询联系人:邓玲玲

  咨询电话:027-82863911

  传真电话:027-82863911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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