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193,349.6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0,425,815.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150,768.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1,360,614.2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6,511,382.36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9,995,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449,81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该预案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
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