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6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13.36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3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748,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3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122,7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和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36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3.32 元/股(含本数)。在回购价格上限 13.32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26,12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50,75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892,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3%,最高成交价为 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7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18,966.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