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38 人,注册
会计师 2,2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836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40 亿元。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675 家,收费总额 6.6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贺梦然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国雄先生,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从业以来成功完成了多家公司的IPO 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并购。
签字注册会计师:易幕丽女士,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