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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达嘉维康: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胡胜利女士汇报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唐治先生、刘曙萍女士、陈昊先生、陆银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
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2023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90,350.3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8.56%;实现净利润 3,800.8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1.30%。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6,505,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
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8,260,228.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如因增发新股、可转债股、公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9)。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在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30 亿元。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以合作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曙萍女士、唐治先生、陈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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