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94 万份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3 人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3 月 4 日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4年1月22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3.76元/股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94万份
(五)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人数为33人,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 授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王毅清 中国 董事长 24.50 5.21% 0.12%
2 胡胜利 中国 总经理、董事、财 21.00 4.47% 0.10%
务总监
3 蒋茜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7.50 3.72% 0.08%
4 陈珊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4.00 2.98% 0.07%
5 李玉兰 中国 副总经理 7.00 1.49% 0.0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10.00 44.68% 1.02%
(共28人)
获授的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 授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首次授予权益合计(33人) 294.00 62.55% 1.42%
预留部分 50.00 10.64% 0.24%
合计 344.00 73.19% 1.67%
注:1、上述任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
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七)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开展授予安排: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办理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