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2-06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钟雪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嘉维康”)股份14,285,715股(占公司总股本6.92%)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康投资”,与“量吉投资”合称“本单位”)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390,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2、持有公司股份21,088,35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1%)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钟雪松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钟雪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量吉投资 9,315,294 4.51%
2 淳康投资 4,970,421 2.41%
3 钟雪松 21,088,356 10.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减持股份数 占公司 减持价
序号 股东名称 目的 量(股) 总股本 减持时间 格 备注
的比例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若 公 司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发 生 分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红 、 派
1 量吉投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根 据 减 息 、 送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 持 时 市 股、资本
自身 股份总数均不超过达嘉 场 价 格 公 积 金
不超过 不超过 维康股份总数的 1%;通 转 增 股
资金 12,390,342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或 大 宗 本 等 除
需求 6% 交 易 确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定 的 价 权、除息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格进行。 事项,则
2 淳康投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发 行 价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 格 将 进
股份总数均不超过达嘉 行 相 应
维康股份的 2%。 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若 公 司
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 按 照 减 发 生 分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持 实 施 红 、 派
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时 的 市 息 、 送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 场 价 格 股、资本
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 确定,减 公 积 金
自身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达嘉维康股份总数 持 价 格 转 增 股
3 钟雪松 资金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不 低 于 本 等 除
需求 2,200,000 1.07% 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 公 司 首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次 公 开 权、除息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 发 行 股 事项,则
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 票 时 的 发 行 价
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 发 行 价 格 将 进
均不超过达嘉维康股份 格。 行 相 应
的 2%。 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钟雪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
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钟雪松承诺
本人减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本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承诺
本单位减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确定的价格进行。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钟雪松、股东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淳康投资、钟雪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淳康投资、量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钟雪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