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2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姝芳女士、乐清勇先生、徐家林先生、孙德斌先生、高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维波先生、王兴松先生、安礼伟先生、戚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戚海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安礼伟先生、戚海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兴松先生、冯维波先生正在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承诺将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锋先生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乐清勇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南京大学地理系教师;1993 年 6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广西南宁银建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1994 年 8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职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江苏代表处;1997 年 1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职于君安证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南京
天一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 年 8 月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清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950,000 股,通过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 9,750,000 股,通过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2,500 股,通过南京运航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2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52%。乐清勇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腾亚实业、南京运航、南京倚峰为乐清勇先生控制的企业。除上述情形外,乐清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马姝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在国营长新机械厂任职;2002
年 11 月至今在南京腾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14 年 12 月起任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起任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姝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通过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 3,750,000 股,通过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2,500 股,通过南京运航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5.69%。马姝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 徐家林先生: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职于南京利民机械厂;2000 年 8 月起在公司工作,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家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通过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 750,000 股,通过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2,500 股,通过南京运冀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1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0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1%。
徐家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孙德斌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12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职于上海吴淞 37971 部队;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职于宁波镇海 37704 部队;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职于派殷国际
有限公司;1997 年 5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南京旺旺食品有限公司;2005
年 8 月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德斌先生通过南京运航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2%。孙德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 高隘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江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审计员;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会计;2005 年 2 月
至 2010 年 11 月,任江苏恒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 年 12 月起
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隘先生通过南京运航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1%。高隘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冯维波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育管理研究研究员,四级职员。2001 年至今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教育研究院体育部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维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兴松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1991
年 3 月至今,历任东南大学机械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兴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安礼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9 月出生,博士学位。2005
年至今在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副教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礼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