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8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5.90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9 月 27日。
一、 回购方案概述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2024年2月7日 和2024年2月26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038,1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23,056,19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7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3,056,190 元/233,600,000 股=0.0986994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699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5.90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6.00 元/股-0.0986994 元/股≈25.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9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