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5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5年1月25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37.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4,232,000元, 扣除发 行费 用后, 公司本 次募 集资金 净额 为人民币
1,971,166,112.39元。2022年1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441C00003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5,702.53 35,702.53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91,411.70 91,411.70
公司于2023 年1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入,并将该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 75,889.42 75,889.42
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33,080.2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12,628.9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总计 131,598.59 131,598.59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累计投入募 募投项目投资
集资金金额 进度(%)
1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 75,889.42 47,022.33 61.96%
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3,080.22 12,084.07 36.5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28.95 9,346.10 74.0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计 131,598.59 78,452.50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计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24 年 1 月25 日 2025 年 1 月25 日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 月25 日 2025 年 1 月25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由于受到 2022 年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的工程物
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受阻,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外,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持续完善和优化,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供应商、材料、设备审慎选择,导致项目建设人员进场以及建设物资到位的时间延后,各建设环节的衔接时间延长,因此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对项目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并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保障,符合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改变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5 年1 月 25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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