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等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1 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发起方式 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发起方式
设立,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记,取得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
第九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九十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提名。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提名;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2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
东提名。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3%以上的
股东提名。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
司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 制;选举一名董事或者监事的情形除
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 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大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
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 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
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
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
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
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 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的表 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
决制度。 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 人选的表决制度。
行以下原则: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 执行以下原则:
股东大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
3 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大会拟选董 于股东大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
事、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 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大会拟选
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 董事、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
废; 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
(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 作废;
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 (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
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 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
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 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
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 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
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 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
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 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 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
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 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 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
份总数的半数。如当选董事、监事不足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股东大会拟选董事、监事人数,应就缺 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如当选董事、监事
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监事人数,应
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 就缺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监事候
股东大会补选。如 2 位以上董事、监事 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
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 下次股东大会补选。如两位以上董事、
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 监事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
得票相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需单独进 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
行再次投票选举。 该等得票相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需单
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超过六年。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4 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职务。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事职务。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数的 1/2。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
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 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
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 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
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公司 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
章程规定三年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的 公司章程规定三年内仍然有效。其对公
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依 司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
5 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 束后依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
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董 息。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
事辞职后三年内,公司拟再次聘任其担 告。董事辞职后三年内,公司拟再次聘
任本公司董事的,公司应当提前五个交 任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的,公司应当提前
易日将聘任理由、董事辞职后买卖公司 五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董事辞职后买
股票等情况书面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卖公司股票等情况书面报告深圳证券
交易所。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
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
并不得少于三名。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并不得少于三名。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半数以上的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