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50.8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0.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2,727,72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85,465,325.60 元 ( 不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97,262,402.4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2]0084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年产 9.2 亿支(套)
1 393000685013000198335 200,000,000.00
华西支行 医用注射穿刺器械产
业园建设项目
年产 9.2 亿支(套)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东
2 92060078801900000779 108,956,200.00 医用注射穿刺器械产
支行
业园建设项目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3 018801240018202 44,936,5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祝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0641401040019320 5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江阴华士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5 511902989110201 100,000,000.00 超额募集资金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超额募集资金、待支
6 78040122000429159 606,309,271.09
支行 付发行费用
年产 9.2 亿支(套)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东
7 92060078801400000785 0.00 医用注射穿刺器械产
支行
业园建设项目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8 018801240018426 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祝塘支行
合计 1,110,201,971.09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 1-6 项设立在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8 项设立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增加“年产 9.2 亿支(套)医用注射穿刺器械产业园建设
项目”募 集资金 投资项 目的实 施主体 ,调 整后该 项目实施 主体为 采纳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
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根据《招股说明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采纳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
(4)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安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江阴澄东支行账号为 92060078801900000779 账户存放的 108,956,200.00 元将通过采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划至账号为 92060078801400000785
的账户,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账号为 018801240018202 的账户存放的 44,936,500.00 元将通过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划至账号为 018801240018426 的账户,划款后原账户注销。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采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祝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钟祝可、张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甲
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