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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1 深市 紫建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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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 2024-036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建电子”)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73%,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3,965,828.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022,027.26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8,944,127.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000488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2、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3、超募资金余额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7,894.4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34,827.90万元(含银行利息,不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1.43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43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73%。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80万元/年。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2024 年 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3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43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