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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建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紫建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8

                重庆 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点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投资种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0.08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80,987,856.00 元 , 扣 减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3,965,828.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67,022,027.26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000488号《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31,785.98        31,785.98

      2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21.81          7,021.8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8,807.79        48,807.7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相关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投资期限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六)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内控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
知存款等),是有效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的举措,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紫建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因此,国金证券对紫建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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