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紫建电子 股票代码 3011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小龙
电话 023-52862502
办公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浦里工业新区
1-4 号楼
电子信箱 ir@gdvdl.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6,013,730.89 402,639,980.55 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83,674.19 41,829,878.75 -12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5,587,897.17 31,486,420.11 -213.03%
利润(元)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236,733.71 -16,084,760.67 -50.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79 -118.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79 -118.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5% 6.55% -7.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38,062,350.10 2,237,124,575.52 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12,163,662.87 1,626,912,466.72 -0.9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10,702 权恢复的优先 0 权股份的股东 0
数 股股东总数 总数(如有)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传钦 境内自然人 29.68% 21,014,650 21,014,650
肖雪艳 境内自然人 9.59% 6,788,200 6,788,200
重庆市维都利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 6.30% 4,462,700 4,462,700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重庆紫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5.10% 3,610,750 3,610,750
法人
朱金花 境内自然人 4.08% 2,888,600 2,888,600 质押 2,888,600
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无锡云晖新汽车 其他 3.93% 2,785,400 2,785,400
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法人 3.08% 2,181,667 2,181,667
伙)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 1.57% 1,114,150 1,114,150
限合伙) 法人
重庆业如红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
庆业如红土创新股权投 其他 1.57% 1,114,150 1,114,150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游福志 境内自然人 1.53% 1,083,250 1,083,250
1、朱金花、朱金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传钦的一致行动人。
2、员工持股平台重庆市维都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紫建投资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传钦控制的企业。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1)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6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研发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相应报告。
(2)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公告栏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 年 3月 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