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建电子”)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3,965,828.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022,027.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验字第000488号《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31,785.98 31,785.98
2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21.81 7,021.8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8,807.79 48,807.79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
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1万元/年。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了解,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运营管理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紫建电子本次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