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5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鹏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8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根据上述调整,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一 百 〇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六条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