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其中董事何宝振、乐超军、孙延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391.29 万元,
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6.70 万元,合计 8,417.9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追加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期限为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李鹏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8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根据上述调整,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 订 修订前 修订后
条款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第 一
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百〇六条
人。 人。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议案内容办理章程备案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鹏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补选王书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