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760 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92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0,8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7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8.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998.2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B1 6.37
利息收入净额 B2 45.62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B3 17,400.00
本期发生额 理净额[注 1]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B4 961.03
金投资项目置换[注 2]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B5 24.09
[注 3]
应结余募集资金 C=A-B1+B2 10,652.39
-B3-B4-B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D 10,652.39
差异 E=C-D
[注 1]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 27,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正强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5,400.00 万元;于 2021年12月24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
品 10,000.00 万元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发行的
保本固定收益的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2,000.00 万元
[注 2]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61.03 万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10066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划款至自有资金
账户
[注 3]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
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89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 24.0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零部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 571903884310111 100,434,673.36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95070078801900002534 588,781.27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分行
萧山支行
本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95070078801000002539 1,744,669.65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分行
萧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95070078801400002540 2,747,137.05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杭州分行
萧山支行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正强零部件公 中国工商银行
司 股份有限公司 1205290029100006872 1,008,645.00 募集资金专户
安吉支行
合 计 106,523,906.3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89 万元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 24.09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项目尚在投入期,暂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998.2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7.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7.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分变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