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6 月30 日审议通过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1
年 1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七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2021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1]3257号文《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1 年 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6,67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22.70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人民币 605,409,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4,600,693.39 元(不含发行费
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875,771.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5,378,630.00 元(含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568,601.70 元)后的金额人民币 560,030,370.00 元,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汇入公司下列账户:
1. 公 司 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洪 江 区 支 行 开 设 的 账 户 , 账 号
43050172893600000334,到账金额 200,030,370.00 元;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368380100100088747,到账
金额 110,000,000.00 元;
595220888013000097147,到账金额60,000,000.00 元;
4. 公 司 在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银 杉 路 支 行 开 设 的 账 户 , 账 号
8111601012900558888,到账金额 60,000,000.00元;
5.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 731903597010811,
到账金额 13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
职业字[2021]430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40,808,306.61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063,468.17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8,695,811.23
手续费支出 108.0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23,175,855.5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46,307,918.94
理财产品余额 475,000,000.00
自有资金应拨付至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1,867,936.61
注:自有资金应拨付至募集资金账户金额包括待转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待转发行费用进
项税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分
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
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
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2021年12月31 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日余额 时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72893600000334 200,030,370.00 10,388,859.7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368380100100088747 110,000,000.00 202,133.3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595220888013000097147 60,000,000.00 116,358.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 8111601012900558888 60,000,000.00 5,790,250.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 731903597010811 130,000,000.00 29,810,317.14
合 计 560,030,370.00 46,307,918.94
注: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
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47,5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调整
1.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额
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5,441.14 13,000.00
13.3 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
目(一期)之10.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基 40,607.69 35,080.83
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62,048.83 54,080.83
2.本期无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