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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佳缘科技: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厦门鑫瑞集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0%)的股东厦门鑫瑞集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鑫瑞集英”)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0%)。

    鑫瑞集英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根据《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鑫瑞

集英的投资期限超过 36 个月但不满 48 个月,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收到鑫瑞集英出具的《厦门鑫瑞集英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厦门鑫瑞集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鑫瑞集英共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鑫瑞集英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及《创投减持实施细则》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鑫瑞集英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但不满 48 个月(投资公司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4 日),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10 月 24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4 月 7 日-2023 年 10 月 6 日);

  (六)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做出的承诺情况

  股东鑫瑞集英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瑞集英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鑫瑞集英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鑫瑞集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二)鑫瑞集英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鑫瑞集英出具的《厦门鑫瑞集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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