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913,211.66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67,380,454.23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745,921.54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目前公司总股本 448,979,59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7,015,503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剩余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441,964,090 股,公司拟以 441,964,090 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每 10 股派发 0.80
元(含税)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 35,357,127.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448,979,593股为基数,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 7,015,503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可参与分配股份数为 441,964,090 股,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0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 35,357,127.2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