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2.8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6)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已回购公司股份 3,182,0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最高成交价为 9.8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1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149,758.4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