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3800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897,96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4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1,836,74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7,613,394.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44,223,349.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019 号)。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益客食品产
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 未使用募集
号 诺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
1 公司肉鸭屠宰线建设项 41,865.20 24,032.62 12,736.31 11,296.31
目
2 扩建年产 2 万吨禽肉熟 9,187.19 2,389.20 2,389.20 0
食项目
3 益客食品供应链数字化 6,083.91 2,000.52 2,000.52 0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16,000.00 16,000.00 0
合计 106,063.43 44,422.33 33,126.03 11,296.31
注: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和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肉鸭屠宰线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296.31 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为“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专用饲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投入资金,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本次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签署、募投项目投资方案和实施进度的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专用饲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鄄城饲料厂新增开设了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新增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元)
山东益客食品 中国工商银行 160900282920029 112,963,143.95 山东益客食品
产业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884 产业有限公司
鄄城饲料厂 鄄城支行 专用饲料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12,963,143.95 -
注:以上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未包含专户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鄄城饲料厂(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专用饲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梁勇、赵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8.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