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135,262.09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14,796,062.91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 122,387,713.21 元,按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
积金 12,238,771.3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为 286,830,880.74 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448,979,593 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2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 23,427,052.42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448,979,593 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52 元(含税)现
金股利,共计派发 23,427,052.4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