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115 证券简称 :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920 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2,250,000.00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12,375,254.72 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8,244,432.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51,630,313.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 210Z0024 号《验资报告》。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92,250,000.00
减:发行费用 140,619,686.90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751,630,313.10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481,140,186.97
(一)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194,501,186.97
1、截止上期末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99,408,784.21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8,722,432.75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90,686,351.46
2、本期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95,092,402.76
(二)截止本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00.00
1、截止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2、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三)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 96,639,000.00
(四)本期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30,000,000.00
四、截止本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定期存款余额 1,210,000,000.00
五、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52,028,831.42
(一)截止上期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4,330,656.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663,473.71
理财收益 668,164.38
减:手续费支出 982.01
(二)本期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47,698,175.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307,028.96
理财收益 38,394,966.46
减:手续费支出 3,820.08
六、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12,518,957.55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转出
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存放于回购公司股份专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0,711 股,累计支付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 555.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余额为 2,443.9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519902261210206 10,954.15
2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 1142100000021128 96,296,319.81
钟楼支行
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51193400001208 37,833.73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清潭路支行 324006290012000395331 8,184,883.39
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1010270000001115 9,819.52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都市桃源支 10612101040011294 7,010,782.01
行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 1105040919119999996 309,809.31
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 1142500000021206 618,068.07
钟楼支行
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51252700001202 34,339.67
1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 1142900000030435 6,147.89
钟楼支行
合计 112,518,957.55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1142900000030435,专用于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产品的结算。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163.03 本年度投入募 32,1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