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113 深市 雅艺科技


首页 公告 雅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雅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雅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31.18元,共计募集资金545,650,000.00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30,210,750.00元(承销及保荐费共计31,210,75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5,439,25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 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 (不含增值税)1,000,000.00元和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07,111.88元(不 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3,232,138.12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2023.12.31累截至 2023.12.3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    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年产 120 万套火

 1  盆系列、气炉系  25,554.50    34,627.71      29,702.40        85.78

    列生产线及厂房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  5,057.03      5,057.03        34.14          0.68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638.47      9,638.47        9,638.47        100.00

      合计          40,250.00    49,323.21      39,375.01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可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可控、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可预测,水平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
保证日常经营所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