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
投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0 股,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65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2,417,861.8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232,138.1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12 月 16 日出具“天健验〔2021〕7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1 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 25,554.50 25,554.50
厂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57.03 5,057.03
3 补充流动资金 9,638.47 9,638.47
合计 40,250.00 40,25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232,138.12 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90,732,138.12 元,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的超募资金为 0.00 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继续加大生产、研发等方面的投入。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不变。其中,“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工业功能区”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 330 国道西侧”,实施方式从“旧厂房改建”变更为“新建厂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武江大道 316 号武义科技城孵化区”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蒋马洞 330 国道西侧”,实施方式从“场地租赁”
变更为“新建厂房”。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与武义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 12月31日累
号 投入金额 计已投入募
集资金额
1 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 25,554.50 25,554.50 21,472.04
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57.03 5,057.03 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638.47 9,638.47 9,638.47
合计 40,250.00 40,250.00 31,110.51
注:发行费用 302.78 万元未置换致使超募资金增加,合计超募
资金总额 9,073.21 万元。
二、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原因及计划
前次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时,“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
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的投资构成增加土地购置款,同时计划缩减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其他费用的规模,总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不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建筑面积由 75,874.97 平方米增加至 148,824.20 平方米,致使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实际投资金额需求相应增加,因此拟对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 现投资金额 差额
拟投资金额
1 建筑工程费、土地购置款及相关城市 15,884.84 28,464.14 -12,579.30
建设配套费
2 设备购置费 6,520.00 3,400.00 3,120.00
3 安装工程费 326.00 160.00 166.00
序号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 现投资金额 差额
拟投资金额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90.64 770.55 220.09
5 预备费 711.64 711.64 -
6 铺底流动资金 1,121.38 1,121.38 -
合计 25,554.50 34,627.71 -9,073.21
注:截至目前,由于该项目机器设备还未签订合同,目前预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400 万元,随着项目推进,后续设备购置费可能发生变化。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增加投资,不会对投资进度计划造成影响,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增加的厂房面积和采用进口机器设备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以及提高生产效率,可为进一步扩产奠定基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增加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
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由 25,554.50 万元调整为 34,627.71 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9,073.21 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以及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