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 9:15 至 2022年1月17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茭道镇(二期)功能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跃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 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数为50,62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2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人,代表股份数为50,6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18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为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为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
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6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5%;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6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5%;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陈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蕾、李孟颖。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