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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1

雅艺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御道创业投资管理(永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道创投”)、自然人程昶宇、上海燕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鹤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永康御道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御道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燕鹤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自然人程昶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9,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5%。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合伙企业尚未正式成立,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关联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御道创业投资管理(永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MA8G47LHXA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金都大厦 40 楼东侧40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颖

  成立日期:2021-09-24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胡颖持有 60%股权,程昶宇持有 20%股权,叶金攀
持有 10%股权,上海六瑞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
  关联关系:除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金攀持有御道创投 10%股权外,御道创投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程昶宇先生持有御道创投 20%的股权,与程昶宇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参与此次投资的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72911。

  (二)有限合伙人

  除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燕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3242534694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新建公路 799 号(上海绿华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翁天波

  成立日期: 2014-12-17

  实缴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翁天波持有 91%股权,倪坚斌持有 9%股权。

  关联关系: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与其他参与此次投资的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程昶宇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330722********0330

  住址:永康市城西工业区蓝天路 16 号

  关联关系: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程昶宇先生持有御道创投 20%的股权,与御道创投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参与此次投资的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程昶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永康御道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规模: 20,000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御道创业投资管理(永康)有限公司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 333 号 1502

  8.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

  各合伙人具体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如下表:

 合伙人名称/姓名      类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万元)

御道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0.50%
(永康)有限公司

    程昶宇        有限合伙人      货币          9,900        49.50%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25.00%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燕鹤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25.00%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0,000      100.00%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通过对不同产业不同阶段的创业企业
进行投资,探索新兴产业布局机会,为合伙人谋取投资收益。

  2.合伙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工商
登记为准)

  3.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存续期限
为 20 年,如需延期,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充分的管理控制的执行权,并对下列事项拥有独立决定权:

  (1)决定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决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权益;

  (4)批准有限合伙人增加或减少认缴出资;

  (5)适用法律和规范或协议规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其他事项。

  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三)收益分配、亏损分担及责任承担

  1.除普通合伙人另行决定外,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在合伙人之间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企业的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可要求每一合伙
人向合伙企业返还此前从合伙企业收到的分配用以承担该等债务,且返还义务不应超过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累计分配扣除其已承担税费后的金额。

  如果合伙企业基于其从已投项目取得的收益分成而产生任何后续返还义务,且合伙企业的该等收益分成收入已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的,则该等债务应由相关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返还其从合伙企业收到的分配用以承担。

  (四)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永康法院申请诉讼或仲裁。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在做好公司主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合伙人的优势和资源,实现协同效应。

  (二)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可能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及企业自身经营的影响,投资项目的期限及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预计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投资端利润增加,将会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金攀先生持有御道创业投资管理(永康)有限公司 10%股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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