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李罡、余希平、王强、韩小江、张纯、李焕荣、刘妍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和第四节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听取了总经理余希平女士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的主要经营工作;公司管理层在 2023 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持了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
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110,26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231,992.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和“信息化升
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考虑到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