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880,077.95 元,
母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19,417,739.71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1,224,328.6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0,566,003.04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0,566,003.04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
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10,26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2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04,722.4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