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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5

信邦智能: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
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1.09 元/股(不含 31.0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1.09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900 万股(不含9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1.09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9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14:48:21:596 的配售对象中,按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2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7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6,9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5,685,080 万股的 1.00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7.53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6 月 1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
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1,378,332 股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503,632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8%,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31,300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本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9、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缴纳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6 月 20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0、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网下投资者应合理确定申购金额,在询价和申购环节为配售对象填报的申购金额均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2 年 6 月 15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 27.5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
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T-4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31 倍。
  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T-4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1 年) (2021 年)

 688090.SH  瑞松科技    0.4120    0.2797    27.88      67.67      99.67

 688218.SH  江苏北人    0.1849    0.1376    13.25      71.64      96.29

 300276.SZ  三丰智能    0.0705    0.0535      3.64      51.64      68.10

 603960.SH  克来机电    0.1909    0.1701    17.26      90.41      101.45

 300278.SZ  华昌达    0.0241    -0.3172    4.78      198.01        -

 300024.SZ  机器人    -0.3628    -0.4948    8.20        -          -

 002747.SZ  埃斯顿    0.1404    0.0773    17.78      126.66      229.99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端值、负值)              70.34      91.3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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