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304 名
(7)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人
(8)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455.99 万元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 万元
(10)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 万元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 家
(12)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13)审计收费:8,495.43 万元
(1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计购买了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琪,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8 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琪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 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琪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倪明昭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
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该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华兴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华兴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且华兴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2、独立董事相关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