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6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道国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3,851,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473%。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公
司股份 311,466,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65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2 名,代表公司股份
2,384,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6%。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共有 3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844,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23%。
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1 名,代
表公司股份 15,46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0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2 名,代表公司股份
2,384,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6%。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3,773,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52%;反对 77,0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5%;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2、《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3,774,4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55%;反对 75,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2%;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3、《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3,773,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52%;反对 75,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2%;弃权 1,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4、《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3,773,6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52%;反对 76,65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4%;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29,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0%;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2,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67%;反对2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74,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5%;反对7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7,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85%;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253%;弃权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13,775,5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8%;反对75,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39%;弃权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通过。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6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16%;反对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55,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13%;反对 8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26%;弃权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9、《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768,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8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61,7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349%;反对 8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65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宋旻、陈妮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