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9,249,323.77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37,889,697.55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214,100,727.7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4,867,702.8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98,968,430.67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及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8,968,430.67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33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386.92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
计转增 13,667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为 41,001 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在完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手续后,需办理注册
资本及股本的变更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和要求对变更登记和备案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9,249,323.77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37,889,697.55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214,100,727.7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4,867,702.8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98,968,430.67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及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8,968,430.67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33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386.92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
计转增 136,67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为 410,010,000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
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