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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关于与厦门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4

洁雅股份:关于与厦门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协议双方的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后续项目的合作仍需进一步签订正式协议以约定具体事项,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具体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厦门琢石明玉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琢石资本”)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各自领域拥有良好的业务资源,为推动业务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厦门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JW7L1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 801 号 101-2 单元

  5、法定代表人:郑重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02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琢石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5070。

  9、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作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琢石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最近三年与琢石资本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为了更好的促进铜陵市美妆科技产业发展和推动公司产业规划的布局,与琢
石资本组建美妆科技产业基金,共同探索聚焦“基金投资+服务赋能+产业孵化”的协同发展模式,最终实现超亿元的产业投资总规模。同时产业基金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相关监管主体的要求进行备案管理,其他相关细节以基金合同/合伙协议为准。

  2、合作宗旨

  本着“协同互动、资源共享、平等互利、投资赋能”的原则,通过紧密合作,打造互利互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进一步推动铜陵市美妆科技产业发展,并助力甲方在美妆科技领域的深度布局,通过技术、人才、资金、场地、供应链等资源整合实现共赢发展。

  3、合作机制

  为提高合作效率,保障合作成效,双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协调机制。

  (1)建立双方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共同完善基金组建方案;

  (2)双方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不定期举行牵头部门碰头会,通报和研究解决有关基金的规划、合作模式等方面问题,协调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4、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美妆科技产业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的优势和渠道资源,有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并与资本运营达到有机高效整合,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签署本协议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初步意向,基金规模、具体合作各方等信息尚未确认,后续以合作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后续还需进行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资金募集不到位、备案未获通过等原因导致基金最终不能设立的风险。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琢石明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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