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6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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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80,000股后的72,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088,000.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公司总股本*10股=29,088,000.00元/73,400,000.00股*10股=3.962942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3962942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396294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60元/股,具体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30元/股-0.3962942元/股≈29.6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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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