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提名应发祥先生、许发军先生、孙昌玲女士、吴军先生、郭汉泉先生、魏洪宝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毅先生、赵珊女士、耿强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委员会
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珊女士为会
计专业人士,系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副教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
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
年,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发祥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毕业于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 年 8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深圳
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部门主管;1997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句容骏升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句容骏
成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发祥先生直接有公司股票 20,496,189 股,并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票 28,618,511 股,与配偶薄玉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3,321,301 股)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发祥先生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还在以下关联企业任职或持股:
序号 关联方 任职、持有情况
1 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比例
26.3798%
2 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除此之外,应发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发军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毕业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机电专业,大专学历。1996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
历任句容骏升工序程序员、工序主管、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0 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发军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203,619 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孙昌玲女士,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毕业于江苏省电视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大专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
任江苏太平洋化工集团行政主管;1997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句容骏升总
经理助理;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昌玲女士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41,620 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吴军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7 年
5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句容骏升销售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
骏成有限销售总监;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军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520,000 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郭汉泉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历
任句容骏升技术员、样品组主管、开发部经理助理、开发部副经理;2009 年 9 月
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骏成有限开发部副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2015 年 10 月
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开发总监;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汉泉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30,000 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魏洪宝先生,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
历任句容骏升开发部技术员、工程师、销售部经理助理、销售部副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骏成有限计划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今,历任公司计划采购部经理、计划部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洪宝先生通过江苏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56,000 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毅先生,195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
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博士学历。1989 年至 1992 年,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有机化学
教研室主任;1996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2006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南京大学副校长;1998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任辰
瑞光学(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