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董
事会召开 3 日前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
发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应发祥先生、许发军先生、孙昌玲女士、吴军先生、郭汉泉先生、魏洪宝先生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应发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提名许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提名孙昌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提名吴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提名郭汉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提名魏洪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潘毅先生、赵珊女士、耿强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潘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提名赵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 提名耿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