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税后净
利润 70,941,969.69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
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本年度剩余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346,801,807.19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
展,本年度拟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2,586,66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9,034,667.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29,034,667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1,621,335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公司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