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7 月 20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4.0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7.82 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58.67 万股的 2.0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2.67%;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26.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33%。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7.82 元/股。
(四)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60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含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30%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及以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
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
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目标值 触发值
公司归属系数100% 公司归属系数80%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基数,2023年经营利润增 数,2023年经营利润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5.00% 不低于4.00%
首次授予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基
的限制性 第二个归属期 基数,2024年经营利润增 数,2024年经营利润增长率
股票 长率不低于12.00% 不低于9.60%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基
第三个归属期 基数,2025年经营利润增 数,2025年经营利润增长率
长率不低于20.00% 不低于16.00%
注:经营利润指标计算方式为:经营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利润总额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作为计算依据。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 年 9 月30 日及以前授出,
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后授出,则预留部
分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目标值 触发值
公司归属系数100% 公司归属系数80%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基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
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数,2024年经营利润增长率 基数,2024年经营利润增
的限制性 不低于12.00% 长率不低于9.60%
股票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基 以2022年公司经营利润为
第二个归属期 数,2025年经营利润增长率 基数,2025年经营利润增
不低于20.00% 长率不低于16.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N)
优秀 10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触发值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