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18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06,811,212.93 241,753,611.42 241,753,611.42 2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826,297.00 26,088,609.26 26,088,609.26 117.8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5,165,464.05 25,907,347.44 25,907,347.44 112.9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60,198.07 63,683,424.40 63,683,424.40 40.3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96 0.2204 0.2204 6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96 0.2204 0.2204 63.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8% 2.45% 2.45% 0.1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717,496,458.21 2,605,409,436.46 2,635,649,594.58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2,230,886,537.61 2,174,236,402.39 2,174,059,893.06 2.61%
权益(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
行。
(二)具体内容及会计处理
1.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如承
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何氏眼科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
整。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处理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何氏眼科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40,158.12 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416,667.45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76,509.3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76,509.33 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何氏眼科公司母公司无影响。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何氏眼科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累计影响情况为: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37,379.92 37,577,538.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416,667.45
未分配利润 288,079,496.30 287,902,9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174,236,402.39 2,174,059,893.06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735.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542,280.03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1,282,191.78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971.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9,348.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1,280.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30
合计 1,660,832.9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与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61.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医保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45.36%,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66.16%,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建医院装修完成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71.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软件款、医疗设备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