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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兆讯传媒: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7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总经理辞职及新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马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马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除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外,马冀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冀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马冀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新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苏壮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中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冯中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任情况

    (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洪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陈洪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除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
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外,陈洪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洪雷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陈洪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丽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杨丽晶女士简历见附件。

    杨丽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杨丽晶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10-65915208

    公司传真:010-65915210

    电子邮箱:ir@megainfomedi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7 号院 1 号楼联美大厦 15 层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冯中华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
学 EMBA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天联创智广告公司副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5 年任新长安传媒广告公司总经理;2005 年至 2010 年任航美传媒
集团首席运营官;2010 年至 2015 年任航美传媒集团总裁;2016 年至 2021 年 2
月任航美传媒首席执行官;2021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大国来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2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杨丽晶女士,1975 年生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
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注册工程咨询师。
1998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峰公司预算员、
预算部副经理、预算部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中国电子产业开发
公司造价咨询部副经理兼成都中泽置业有限公司经营副总;2010 年 1 月至 2019年 1 月,历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约中心负责人、营销中心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负责人、总部战略计划管理部负责人兼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董
秘;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职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
总裁;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职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21 年 7 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外,杨丽晶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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