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4-012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260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57,543,021.14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48,888,351.35 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888,835.14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3,999,516.2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3,359,473.35 元,减去 2023 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40,302,42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77,056,569.56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1,512,100 股,公司
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779,482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0,219,785.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