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5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公司上市后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期一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事务所独立性及收费标准进行了评估,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控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无变化,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50 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5、业务资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 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
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止2023 年末,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 225 名,注册会计师数量 135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9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盖大江从业经历
盖大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玉杰从业经历
郝玉杰,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龙旷从业简历
王龙旷,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三)业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7.03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
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
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四)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盖大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玉杰、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王龙旷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公司上
市后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它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