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磊主持,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 2021 年度的各项工作。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数 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分配 2 亿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282,360,862.85 元结转到以
后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调
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董事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未达法定表决人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大双、王志、李化毅、隋欣、马卫民、孙文
刚回避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5642.5 万元受让榆林市煤炭转化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5%股权。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忠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忠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业务拓展和优化公司管理结构需要。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1 年年
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及材料采购款等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2、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到会董事签字:
王磊 王志
李化毅 李大双
孙文刚 隋欣
马卫民
2022年 4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