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04号文《关于同意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1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2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99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83,813,275.20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 2021)验字第61278344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额合计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39,582,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400,218,000.00元已于2021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1、 汇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账号为03004744836的人民币专用存款
账户人民币85,000,000.00元;
2、 汇入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30019496988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人民币70,000,000.00元;
3、 汇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21911216710506的人民币专用
存款账户人民币245,218,000.00元;
4、 汇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账号为03004747107的人民币专用存款
账户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其中:本金 其中:利息
上海雅创电子 星展银行(中
集团股份有限 国)有限公司 30019496988 70,308,015.37 70,000,000.00 308,015.37
公司 上海分行
上海雅创电子 招 商 银 行 股 12191121671
集团股份有限 份 有 限 公 司 0506 120.00 - 120.00
公司 上海分行
上海雅创电子 上 海 银 行 股
集团股份有限 份 有 限 公 司 03004744836 11,897.80 - 11,897.80
公司 莘 庄 工 业 区
支行
上海谭慕半导 上 海 银 行 股
体科技有限公 份 有 限 公 司 03004747107 179.50 - 179.50
司 莘 庄 工 业 区
支行
合计 70,320,212.67 70,000,000.00 320,212.6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由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381.33万元低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4,654.75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汽车电子研究院建设项目 13,838.54 7,000.00
2 汽车电子元件推广项目 28,268.26 22,881.33
3 汽车芯片 IC 设计项目 12,547.95 8,500.00
合计 54,654.75 38,381.3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于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0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305,353.62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4,596.54元,共计11,919,950.1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78344_B15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二)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于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0万元。
(三)对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再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分别购买了以下各类投资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银行 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到期本息和 到期日期
星展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 银 行 7 天
海分行 定存 30,000,000.00 30,206,499.99 2022/5/17
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莘庄 银 行 7 天
工业区支行 定存 10,000,000.00 10,001,750.00 2022/2/14
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莘庄 银 行 7 天
工业区支行 定存 10,000,000.00 10,004,333.33 2022/3/1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于2022年12月31日无余额。
(四)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计划和安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7,032.02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实际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032.02 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8.32%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由于该项目原实施计划为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0号、62号)上进行拆旧重建,其中春光路99弄60号目前用于公司仓库,春光路99弄62号系公司现有办公所在地。但由于公司经营规划调整,办公楼拆旧、临时性搬迁成本较高,公司拟购入毗邻的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58号地块,用于实施“汽车电子研究院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上述新地块的出让交易正在推进中,待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加速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募投项目尚未进入达产期,公司不存在